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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守护非遗根脉:助力文化强市建设 赋能“百千万工程”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24-04-30 09:58 来源: 东莞日报 东莞+东莞图库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4月29日,东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一审审议《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通过立法守护非遗根脉,助力文化强市建设,赋能“百千万工程”。

记者了解到,分级、分类保护,“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街区”,“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等,被写入《条例(草案)》。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建议,进一步提升《条例》可操作性,强化要素保障,引导探索产业化道路,协同促进非遗融入现代生活,推动打造东莞非遗品牌。

东莞非遗千角灯。(摄影:陈帆)

立法保护让非遗“活”起来

东莞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近年来,东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积极推动非遗项目与传承人申报工作,扎实推进非遗系统性保护。

截至目前,东莞共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10项、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54项、市级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167项,传统技艺、民俗、传统医药等十大类别非遗全部涵盖。

“东莞非遗项目数量居全省前列,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现代化进程加快,一些非遗濒临消亡,个别非遗面临实物与资料遭到遗弃或流失、传承后继乏人等问题。”东莞市文广旅体局局长宁康表示。

《条例》不分章,共三十三条,内容主要包括立法目的与依据、政府职责、非遗调查与名录、分级与分类保护、保护单位的认定及其职责、非遗的传播与利用、数字化保护、法律责任等。

宁康表示,制定《条例》可以更好地保护、传承和发展非遗,也是抢救濒危非遗,促进非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有利于促进东莞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发挥非遗经济效能。”

《条例(草案)》鼓励镇街对本辖区内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遗进行保护,并可以从本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向市文化主管部门推荐列入上一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项目。

如何让非遗“活”起来?《条例(草案)》写明,支持将非遗与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等结合,发展非遗旅游,促进非遗融入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等旅游空间;遴选特色鲜明、服务成效显著、群众广泛认可的非遗设施场所和提供非遗体验、研学等服务的旅游相关场所,设立非遗体验基地;支持在已有旅游线路中有机融入非遗展示体验等内容,推出非遗特色旅游线路。

建议提升法规可操作性

由于东莞特殊的行政架构,镇街一级如何贯彻落实非遗保护缺乏法律依据,东莞出台的非遗保护与管理规范性文件层级较低,难以结合实际,解决在非遗保护中面临的部分项目濒危、经费投入不足、传承后继乏人、分级分类保护不明确等实际难题。

以立法的形式对非遗进行保护和传承,是东莞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的重点工作之一。记者了解到,自2022年以来,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华侨外事工委积极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做法,推动《条例》高质量立法。

“《条例》填补了东莞在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的立法空白。”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华侨外事工委负责同志介绍,《条例》对现有的成熟经验和做法进行了固化和提升,同时借鉴了广州、佛山、扬州、宁波、南京等城市非遗保护与管理方面的有效制度和管理经验。

《条例(草案)》明晰政府职责,包括加强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领导,制定非遗保护规划,建立非遗保护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协调处理非遗保护中涉及的重大事项。

为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建议,注重提升法规可操作性,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非遗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注重非遗传承发展,推动打造东莞非遗品牌。

东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华侨外事工委建议,增加支持非遗产业发展相关条款,对东莞已形成一定规模或具有地方特色的非遗项目,给予政策、资金支持,引导探索产业化道路,促进非遗项目更好传承和可持续发展。此外,加大非遗项目培育提升力度,重视加强非遗传承人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