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起落,对于法官而言不仅是一个案件,更是法治东莞建设留下的铿锵足音。
“大家一般看法官都在开庭,实际上,法院的审判工作只是很小的一部分,处理文书、阅卷合议、撰写判决书等大量工作形成完整的审判流程,还要做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庭外。”李年富介绍。熟悉的程序、不同的案件、纷繁的挑战是他的工作日常。
李年富是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主任,一级法官,2014年至2020年共审结刑事案件超过3000宗,办案数量和质量在全市均名列前茅,未发生过冤假错案;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先进个人。成绩与荣誉的背后,是他14年追求法律公正和善良的不懈探索。
司法匠心,判决省内首个“软暴力”黑社会案件
“里面的罪名都办过,但没办过黑社会的案件。”作为一名资深的刑事法官,即便“阅案无数”,但面对具有挑战性的审判,李年富直言:“我喜欢办难案,这让我感到兴奋,也充满了责任感和使命感。”
2019年,李年富判决的钟某波等18人涉黑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广东省首个判决的“软暴力”黑社会案件,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列为“套路贷”典型案例之一,被人民日报、中国法院网、省高院等十余家媒体宣传报道。
李年富介绍,该案件的难度在于涉及罪名多、人员广,组织结构复杂,社会争议大,是刑事犯罪里包罗万象的集大成案例,对法官的职业操守、业务能力、理论功底都有较高的要求。
以前的黑社会暴力血腥,但如今黑社会“转型”了,他们为了达到目的,用各种手段在心理上、精神上折磨被害人,这种“威慑”不亚于“硬暴力”。但是当时在广东省内还没有“软暴力”的定性案件,也缺少相应的司法解释。于是,李年富翻阅了大量的论文,研究专家的解读,希望能够依据已有的法律精神,做出正确的研判。
多年过去,这一次审判经历依旧让他难忘。“做法官不能只会照本宣科,有时候还需要足够勇气,去应对未知的难题。法学的魅力之一来自它的经世致用,考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李年富说。
法庭之外,以宣讲和调解助力法治东莞建设
李年富被称之为东莞法院系统的“明星法官”,不仅因为他有60多宗案件被各级新闻媒体广泛报道,而且还常常作为“主讲人”,走进校园、企业进行宣讲,借助新闻媒体开展以案说法,为民普法。
“案件是办不完的,将普法工作做扎实了,才能发挥预防作用。”李年富表示,办案与授课是相辅相成的,审判实践给予普法活动内容基础,授课可以提升个人能力并促进办案。
2022年,李年富来到了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法院的审判管理、调研宣传等工作,处理再审案件等。这让他可以从宏观的角度思考法院办案和社会治理的关系。
接触的案件和业务越多,对于“如何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思考就越灼热。在李年富看来,法院是处在矛盾纠纷解决的最后一道司法防线,对于助力法治东莞、平安东莞建设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我现在最感兴趣的是通过诉源治理,加强调解,探索基层治理新路径。”李年富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老百姓的法律意识增强,越来越多人知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但是“打官司”不是唯一途径,也不一定是最优选择。
接下来,李年富将探索枫桥经验的东莞实践样本,在前端加强社会治理,整合各方调解力量,让矛盾化解更加高效、和谐,提升个人和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为法治东莞建设注入活力。